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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姚紫薇 孙诗雨 应绍桦 缪金瑾
6月12日,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该文件对主题投资基金的设立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风格管理;夯实了基金托管人的投资监督职责。《风格管理指引》作为首个治理“风格漂移”的专项政策,与此前发布的多个政策协同发力,有望根源性治理和改善基金“风格漂移”顽疾。本周金融地产板块基金表现相对领先,近一周平均涨幅为2.37%。本周基金仓位总体上涨,处于近1年较高水平。风格来看,基金较多加仓小盘成长,行业加仓基础化工等。本周基金发行热度处于近2年较低水平,类型以混合型和指数型为主。

热点解读
6月12日,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该文件对主题投资基金的设立提出了明确要求,如主题投资基金需“名实相符”,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需可识别、可量化,风格库入库标准应以政府机关、权威机构及市场公认标准为先等;强化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风格管理;夯实了基金托管人的投资监督职责。《风格管理指引》作为首个治理“风格漂移”的专项政策,与此前发布的多个政策协同发力,有望根源性治理和改善基金“风格漂移”顽疾。
市场跟踪
本周(20260608-20260612)截至收盘,沪深300指数下跌0.82%恒生科技下跌3.75%,大盘价值相对占优。行业方面,本周银行表现领先,涨幅约4.04%;非银行金融、基础化工等表现也相对较好,传媒、煤炭、汽车、计算机等表现相对落后。金融地产板块基金表现相对领先,近一周平均涨幅为2.37%。本周基金仓位总体上涨,处于近1年较高水平。风格来看,基金较多加仓小盘成长,行业加仓基础化工等。
市场动态
行业动态:百亿私募数再创新高;一季度资管产品总规模突破82万亿元;公募基金告别“规模竞赛”,行业生态进入重塑期;近300亿元资金借道股票型ETF入市
产品热点:绩优主动权益基金限购;新发规模创新高,低波产品迎热潮;FOF今年新发规模已逾1060亿元
海外市场跟踪:全球多家银行据悉遏制对冲基金部分杠杆押注
机构动态
本周交银施罗德基金、宏利基金等发生管理层变更。
新发市场
本周基金发行热度处于近2年较低水平,类型以指数型和混合型为主。
1.1 主题投资基金风格管理新规解读
近年来,随着基金行业发展,主题投资基金投资风格管理内部制度不完善、投资风格监督履职不充分等问题逐渐受到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主题投资风格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26年6月12日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后简称《风格管理指引》),并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主题投资基金风格漂移问题,加强主题投资基金的投资风格管理与监督。
1.1.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主要内容
《风格管理指引》共计六章二十七条,对主题投资基金的基本要求、基金管理人投资风格管理、托管人投资风格监督予以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风格管理指引》的适用范围。《风格管理指引》所指主题投资基金定为基金合同约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特定投资方向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特定市值、行业、主题、市场板块、地域、资产类别等,对于指数基金,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及基金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特定投资方向等基金产品,不属于《风格管理指引》的适用范围。
二是对主题投资基金的设立提出基本要求,其中主要包括:要求主题投资基金“名实相符”;基金合同所明确约定的投资风格、投资范围、风格库入库标准应可识别、可量化,界定范围应当符合市场基本常识和普遍认知;要求主题投资基金建立风格库并进行管理;规定了风格库入库标准需优先以政府机关、第三方机构发布数据、市场公开数据或公开渠道可获取的行业分类为依据,每个自然年度内主动更新风格库频率不得过高等。
三是加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风格管理。《风格管理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与主题投资基金相关的内部管理机制、风格库及证券出入库的审批程序,强调主题投资基金应当坚持组合管理、分散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风格管理原则,明确风格库的发送、更新流程等。
四是夯实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风格管理指引》要求基金托管人建立健全对主题基金的投资监督机制,加强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审查;明确基金托管人审核风格库的流程;要求基金托管人对主题投资基金特定方向证券的投资比例持续进行监督等。
五是重申协会的自律管理流程。主要明确了协会依照相关自律规则开展自律检查的权利,并规定主题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违反《风格管理指引》后协会可以采取的措施。
六是明确《风格管理指引》的施行日期与整改期限。明确了《风格管理指引》所涉及的要求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对于不符合《风格管理指引》要求的情况,应当修改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在《风格管理指引》施行后的12个月内完成整改,以及基金管理人整改所需要关注的注意事项。

1.1.2 “风格漂移”相关监管政策的阶段性演进
本次《风格管理指引》的发布,意味着关于主题投资基金风格漂移这一领域的监管正式有据可依。回顾“风格漂移”相关监管政策的发展,可大体归类为四个阶段,即“投资风格定义(2014-2021)”、“正式纳入监管文件(2022-204)”、“多箭齐发,风格漂移整治进入从严监管时代(2025至今)”、以及当前的“风格漂移问题专项监管(2026.06)”,具体来看:
第一阶段主要围绕投资风格和投资方向的初步定义进行探索,未出现较为明确和具体的监管措施,风格漂移频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明确,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这一要求对主题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进行了定义,也是后续各项政策判断主题投资基金投资风格以及风格是否漂移的根本性依据。该阶段期间,监管政策层面以定义为主,其适用范围,背离后的处罚措施等并未明确,因此在此阶段间出现了众多风格漂移案例。例如早期较为火热的“一带一路”概念成为“万金油”主题;2019-2021年间由消费、医药及新能源驱动的结构性行情下,金融主题基金重仓医药、科技主题基金重仓新能源车等报道屡见不鲜。
第二阶段首次将“风格漂移”监管纳入政策性文件,拉开风格漂移监管及治理大幕。2022年4月,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首次在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及“引导基金管理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限制“风格漂移”、“高换手率”等博取短线交易收益的行为”,随后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明确指出部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存在着投研、风控以及监督层面的诸多问题,对相关涉及主体及产品提出修改意见。该阶段内,监管机构通过暂停灵活配置型基金这一万能风格产品从源头上扼制风格漂移现象,同时结合诫勉谈话、指导意见等方式对风格漂移进行了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因缺乏具体政策层面的监管措施,仍存在一些基金产品通过给冷门赛道产品增配热门赛道基金经理,在季度报告披露前短线持仓规避风格漂移监控等方式实现“实质性”漂移。
第三阶段自2025年1月开始,监管机构多箭齐发,宣告“风格漂移”从严监管时代到来。这一阶段以证监会主席吴清2025年1月“坚决纠正高换手率、高风格漂移等过度投机行为”的表态为起始信号。随后,同年5月证监会正式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吴清就该报告进行要点解读,并再次明确表示针对基金“风格漂移”“货不对版”等问题,要求为每只基金产品设定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衡量产品真实业绩的“尺子”,避免产品投资行为偏离名称和定位,尽量确保投资者所见即所得。在此基础之上,202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后称《基准指引》),中基协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配套政策,全面强化业绩基准对于投资行为的约束作用,对于业绩偏离程度超过阈值的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及纠偏。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的发布,作为“风格漂移”政策文件层面的里程碑,代表着“风格漂移”领域监管政策正式迈入专项细化监管的第四阶段。《风格管理指引》对于前几阶段监管所面临的各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后精准施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化解前几阶段中出现的“疑难杂症”。

1.1.3 政策组合拳意义凸显:结构性行情下“风格漂移”投资逻辑再审视
回归根源,基金产品“风格漂移”这一现象出现的本质原因并非完全来自于基金经理自身的投机冲动或“追涨杀跌”的短期偏好,而是来自于经济结构持续分化之下,市场不同板块呈现出极度割裂的结构性行情所带来的业绩压力、排名及考核压力等等。因此,对于“风格漂移”问题的监管,不应局限于治理或禁止这一现象本身,而是从原有的业绩考核体系及制度出发,在有效改善基金经理“排名焦虑”这一局面的基础之上,再对“风格漂移”的行为进行从严监管,而这也正是《基准指引》与《风格管理指引》两大政策先后发布,协同发力的重要意义。
结构性行情分化:风格漂移的"现实驱动力"
结构性行情分化下,弱势赛道基金经理生存环境不佳。在《基准指引》发布前,大多基金产品使用较为同质化的业绩基准,例如股票类基金大多以沪深300,中证500等指数作为基准,债券类指数以中债总指数为基准,混合类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混合二者形成基准等。但伴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格局显著变化,市场行情也呈现出相对极端的结构性行情分化特征,这导致同样以沪深300等宽基指数作为业绩基准,但聚焦于不同主题、行业的基金经理所处境遇截然不同。举例来看,据Wind数据,过去5年间沪深300指数累计下跌-8.56%,而中证500指数累计上涨20.52%;具体到行业层面,全指通信过去5年累计涨幅接近200%,全指能源上涨55.37%,而同期内全指消费指数累计跌幅达-54.87%。在这一实际的市场环境中,以传统的业绩基准衡量标准来看,聚焦消费赛道的基金经理如果与消费指数业绩相当,5年累计跑输指数将超过40%,而依照全市场排名的机制下,这一业绩也将大概率面临垫底落后的情况;反观通信领域的基金经理,即使大幅跑输指数,也仍有大概率相对基准取得高额的超额收益。

政策协同发力,全方面限制“风格漂移”
《基准指引》出台重新定义投资能力和业绩表现,弱化“风格漂移”行为核心驱动力。上述问题的产生是伴随着经济和市场的发展变化而出现的,因此产生的行业/板块beta行情分化也并非基金经理个人能力可以决定,因此,判断基金经理个人能力更合理的方式是在同类型产品之间比较而非横跨全市场的衡量。《基准指引》对于业绩基准的进一步细化,很好的解决了弱势板块基金经理所面临的窘境。以消费主题基金为例,根据《业绩指引》要求,与其主要投资风格最为贴近的应为某一消费指数而非沪深300,因此衡量基金经理的业绩应考虑该产品业绩是否相对消费指数存在超额。在此基础之上,《业绩指引》要求,不得将不同类型、不同风格基准的权益基金直接排序,进一步明确了业绩的衡量是判断基金经理能力的强弱,而非板块的强弱。业绩衡量体系这一根本性的调整优化,大幅降低了各类基金经理为追求全市场排名而进行“风格漂移”行为的驱动力和价值。
《风格管理指引》从实操层面大幅降低“风格漂移”容错率,强化治理效果。本次发布的《风格管理指引》,除明确了主题投资风格需可明确、可量化,风格库的细化管理等关键内容外,一个重要的创新性举措是要求基金托管人发挥其投资监督作用,对于连续10个交易日出现投资风格偏离的产品需及时向监管机构上报。这一举措有效将基金持仓的监控频率由季度报告中的季频监控大幅降低到了10个交易日,这一大幅缩短的监控周期将使得“风格漂移”这一操作的容错率和可行性大幅降低,从实操层面对“风格漂移”的实践进行了预防。
1.1.4 展望:从“风格漂移”治理到行业生态重塑
从短期看,风格漂移整改的短期市场冲击影响较小。当前,距离《风格管理指引》正式施行仍有接近6个月窗口期,并且《风格管理指引》给予存量产品的整改周期为自施行之日起的12个月,对当前处于风格漂移状态下的存量基金来说,调仓周期相对宽裕,操作空间相对充足,对市场相应板块的交易冲击影响较小。
从中期看,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合规成本将有所上升。虽然从交易的角度上,接近18个月的缓冲期可以平滑漂移资金流出对相应板块的冲击,但在此期间,存量主题基金的合同修订和风格库建设将进入密集推进期,对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资源及合规成本存在一定挑战,过往"大而全"的合同约定模式将逐步需根据实际投资风格进行精准化调整,而后续新发产品的风格库相关制度也需逐步建立;三是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和合规成本将显著提升,如上述所提到的相对高频的基金产品风格偏离监测等等。
从长期看,《风格管理指引》有望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实现三个层面的良性转变。在产品层面,主题基金将真正实现"名副其实",投资者对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具有更清晰的预期,减少“业绩变脸”的外部干扰因素。在行业层面,基金公司的竞争将从"追逐热点、灵活漂移"的短期排名导向及同质化竞争,转向"坚守风格、做深alpha"的长期能力建设,投研体系的深度和风格库的管理能力将成为新的竞争壁垒。在市场层面,在存量漂移基金的调仓完成后,漂移资金的大幅减少将使得A股市场资金流动更加稳定,真正发挥机构资金的长期投资价值。
综上,《风格管理指引》的发布标志着公募基金主题投资基金“风格漂移”问题从"原则性限制"进入"制度性治理"的新阶段。《风格管理指引》与过去几年中陆续出台的多个政策相互协同,精准施策,追本溯源,大幅提升“风格漂移”成本的同时,从根本上弱化了“风格漂移”行为的核心驱动力,对“风格漂移”这一现象形成了全方位的限制及治理。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风格漂移”现象的治理只是政策组合拳所发挥的“疗效”之一,未来将会有更多针对性的政策陆续出台,协同发力,对行业生态进行重塑,逐步解决基金行业“大而不优”、“大而不强的问题”。

本报告仅作为投资参考,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亦不构成投资收益的保证或投资建议。部分材料整理自公开新闻报道,信息可能存在不准确的问题。文中数据统计来自于第三方数据库,不同数据库的更新时效不同,数据的完备性与提取时间具有一定关联,数据可能存在不准确的问题。基金仓位测算结果主要基于模型计算,因此对市场及相关交易做了一些合理假设,但这样可能会导致基于模型所得出的结论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刻画实际情况,可能会与真实的情况出现偏差。而且数据源通常存在极少量的缺失值,会微弱增加模型的统计偏误,历史数据的区间选择也会对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证券研究报告名称:《主题投资基金风格管理新规解读》
对外发布时间:2026年6月14日
报告发布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分析师:
姚紫薇 SAC 编号:S1440524040001
SFC 编号:BXU265
孙诗雨 SAC 编号:S1440524060007
应绍桦 SAC 编号:S1440525060001
缪金瑾 SAC 编号:S1440525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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